前海人寿区块链项目 前海人寿区块链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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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顶格处罚前海人寿的背后有什么深义?

2月24日,在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那句“不容许保险被金融大鳄所借道和藏身,一旦挑战监管底线,坚决将其驱逐出保险行业”话音落地的第三天,保监会便祭出了中国保险业史上堪称最严厉的顶格处罚——身为前海人寿掌舵人的姚振华,董事长任职资格被撤销的同时,还被禁入保险业10年。

公司及一众部门负责人均被罚、时任董事长被下逐客令,保监会昨日对前海人寿的重罚,无不体现出当下“严”字当头的保险监管主旋律,震慑作用不言而喻。

业内权威专家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不要把个例跟保险资金正常的股权投资和资金运用联系到一起,认为股权投资会逐步受到限制。事实上,资本市场一直倡导培育机构投资者,保险机构资金量大、期限长,是资本市场非常成熟的投资者,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市场化方向不变。

前海人寿被揭六宗罪

去年12月,一条保监会派出专项检查组入驻前海人寿的消息不胫而走,激起了千层浪。检查组此次前去,是要摸底调查前海人寿的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和资金运用的合规性。

时隔两个半月后,保监会作出回应,同时亮出了检查结果。保监会昨日在其官网公示了对前海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狠揭前海人寿六宗罪。其中一项是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其余五项均是关于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

第一宗罪: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

第二宗罪: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只非蓝筹股。

上证报记者在翻阅相关政策后发现,根据彼时保监会出台的临时性救市政策,保险公司可以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将上限再放宽至40%,但前提是:超过30%后进一步增持的必须是蓝筹股。

第三宗罪: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

第四宗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保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第五宗罪: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向保监会提交的相关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材料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

第六宗罪: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前海人寿投资的某文化金融中心项目、某度假酒店项目等项目,项目公司均向前海人寿股东进行了借款,但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姚振华不服?监管有铁证!

对于以上六宗罪,李明、游海、程靖刚、黄皓、李济伟、孙磊……这些前海人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均被指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因此,保监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示,根据保险法相关条例,对前海人寿分别罚款50万元、30万元;对李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游海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程靖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皓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孙磊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而作为前海人寿掌舵人的姚振华,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保监会给予其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见,姚振华起先对处罚不服,认为:向保监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只是属于“重大遗漏”,虽然他作为董事长对该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但非直接责任,该行为并非情节严重。

于是,姚振华请求减轻处罚,且认为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并用属于重复处罚。同时,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也都向保监会提出,其主观上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故意,请求免予处罚。

但保监会拿出了铁证: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事实确认书、公司报告、银行流水记录、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且保监会在复核后认为:前海人寿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处罚,符合保险法的规定,且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最终,保监会对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严”字当头是今年保险监管主旋律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激进投资、集中举牌、一致行动人并购等跨行业跨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开始显现。对此,保监会及时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对有关公司果断采取了暂停开展新业务、暂停申报新产品、暂停股票投资、约谈相关责任人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并对前海人寿等公司派出专项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

“严”字当头,可谓是今年保险监管的主旋律。对此,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是顶格处罚。“他说,保监会此前对违规的保险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有过多次处罚,但因为2016年前海人寿及其控股股东举牌万科的事件成为社会热点,所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也表示,前海人寿和一致行动人相对激进的举牌背后风险不容忽视,即高负债成本的万能险聚集资金,资产与负债错配的问题,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保监会强调“保监姓监”,所以以防风险作为第一要务,体现了监管“严”字当头。

不过,王国军强调:“监管部门对前海人寿这次顶格处罚,并不代表保险资金今后就不能做股权投资了。因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规定是分类监管,控制类、战略类、财务类,并没有完全禁止对上市公司举牌,但举牌今后会更加规范。险企先上报保监会,批准后再举牌,而且应该是上市公司和保险公司友好协商下的举牌。”

朱俊生也表示,市场不要把个例跟保险资金正常的股权投资和资金运用联系,认为股权投资会逐步受到限制。事实上,资本市场也一直倡导培育机构投资者,保险机构资金量大、期限长,是资本市场非常成熟的投资者,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市场化方向不变。

但是此次顶格处罚对行业的警示和威慑作用不言而喻。朱俊生的观点认为,除了保险资金运用和股权投资需要谨慎、合规外,保险机构也需要坚持对负债结构做很大的调整。“前海人寿被罚的背后,牵出来的是万能险异化。万能险这个本身兼具保障、理财功能的产品,却被部分险企异化为期限短、保障成本低的吸金利器,风险也随之而来。所以,建议险企要紧跟政策要求,在负债端积极调整,彰显出保险业保障的本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13号)

当事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临海路59号招商海运中心9楼909-918房

法定代表人:姚振华

当事人:姚振华

身份证号:44052419700215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莲花园

当事人:李明

身份证号:12010319720130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住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

当事人:游海

身份证号:51010219701114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资产管理中心总监

住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香木林路

当事人:程靖刚

身份证号:41032419810916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

当事人:李济伟

身份证号:34212919741115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当事人:黄皓

身份证号:51340119820922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资产管理中心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路

当事人:孙磊

身份证号:21072419800426XXXX

职务:时任前海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安托山九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前海人寿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提出了陈述申辩,我会对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前海人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具体如下:

一、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前海人寿在就2015年11月增资活动提交的相关报告中,作出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等陈述。经查,相关增资资金情况与报告陈述不符。

时任董事长姚振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

一是权益类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非蓝筹股票。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寿在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超过总资产30%后,投资了多支非蓝筹股。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黄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2014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在某银行办理T+0结构性存款业务。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李济伟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三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以间接投资股权方式,认购深圳某产业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多只基金份额,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资本、管理资产等方面,未达到我会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要求。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四是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资质情况。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寿向我会提交的相关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项目材料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时任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五是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担保。前海人寿投资的某文化金融中心项目、某度假酒店项目等项目,项目公司均向前海人寿股东进行了借款,但未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明,时任资产管理中心总监游海,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程靖刚,时任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孙磊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违法行为有相关事实确认书、公司报告、银行流水记录、相关人员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提出了陈述申辩。前海人寿及姚振华提出向我会提交相关资料的行为属于“重大遗漏”,姚振华对该行为负有领导责任,非直接责任,该行为并非情节严重,请求减轻处罚,且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并用属于重复处罚等申辩意见。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均提出,其主观上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故意,请求免予处罚。

我会经复核认为:前海人寿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和行业禁入处罚,符合《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且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

综上,我会对前海人寿、姚振华、程靖刚、李济伟、黄皓、孙磊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前海人寿向我会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前海人寿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给予姚振华撤销任职资格并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

二、前海人寿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及《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前海人寿罚款3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李明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游海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程靖刚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李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黄皓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孙磊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缴款码将在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告知).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7年2月24日

前海人寿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前海人寿于2012年月8日,成立于深圳,注册资本金85亿。

官方网站展示的经营范围包括:

(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4)代理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代理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5)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包括:广东(含深圳)、上海、江苏、四川、湖北、山东。

但是更建议您拨打官方客服热线:956099或400-889-6333进行详细了解目前还在进行的具体业务项目。

不过如果您是有投保相关需求,建议您可以不用先从“这个公司有没有您想办理的业务”开始考虑,而是从您自己想买什么保险,需要做什么保险这样的问题开始考虑,因为到头来,保障内容才是与您利益相关的。买什么险种、买多少保额,比在哪家公司买更重要。

如果您已经了解得比较清楚,自己要买哪一类保险,那么可以找一位保险经纪人,根据您的需求来规划保障。

因为保险经纪人可以对接多家保险公司,对各家保险公司产品的优缺点都有了解,在选择产品上,可以帮您省时省力,是比较高效的购买保险的方式,不用您挨家公司去问有什么产品、有什么业务、然后再考虑适不适合您;另一方面,保险经纪人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是站在您的立场,所以推荐产品相对客观中立,后期万一发生任何纠纷,还可以帮您维权争取利益。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FISCO --金链盟开创公众联盟链新时代

公链、联盟链(许可链)及私有链,可以说基本包含了区块链技术的三种使用方式。这些年公链的规划、筹资、开发及生态建设可以说在一片喧闹中进行,真实的有之,欺骗的更多,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泥沙俱下,投资者的钱是实实在在地进去了,但上线的不多,为数不多上线的公链上生态建设也是稀稀拉拉,DApp少之又少,日活就更太不上了,总之当前的公链项目能够或者说愿意存活下来的不多,离生态建设成型就更远了。

私有链算是各自企业与机构的自建内部运行的区块链架构,披露消息的甚少,但相信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解决自己的问题,不至于有什么大的问题。

联盟链的发展也是一贯的低调,从区块链技术被主流经济社会认识开始,务实的主流经济机构已经扎实地开展研究开发与应用已经有约4年时间了,期间形成了联盟链的中坚力量,为区块链落地应用及生态建设摸索出了另外一条正道,在一定意义上说,联盟链走过了婴儿期,已经开始扎实地迈进了“公众联盟链“的新时代。 联盟链天然地与主流经济行业资源的牢固关系,也决定了联盟链在区块链技术应用前景的主流地位。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开启与分布式商业模式的普及,区块链技术也得以发挥优势,成为前沿科技技术的代表。2016 年,金链盟成员单位微众银行、Chinaledger 成员单位上海万向区块链、矩阵元三家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共同致力于进行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且

金链盟全称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深圳),是由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深证通等二十余家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于2016 年 5 月 31 日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金链盟作为一个开放式组织,自愿遵守章程的金融机构及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等均可申请加入。至今,金链盟成员已涵括银行、基金、证券、保险、地方股权交易所、科技公司等六大类行业的八十余家机构。

2016年11月26日,金链盟发布了《金融分布式账本主张》,提出 合法合规、可追溯、安全、隐私保护、业务导向 等五大原则,以及 价值联盟、自主可控、安全可信、高效可用、业务可行、灵活配置、智能监管 等七大主张。

宗旨:整合及协调金融区块链技术研究资源,形成金融区块链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合力与协调机制,提高成员单位在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探索、研发、实现适用于金融机构的金融联盟区块链,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应用场景。

金链盟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常设机构为主席团,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并对成员大会负责;主席团下设技术委员会(主持应用课题工作)、标准技术工作委员会(主持标准的立项、制定、审定和发布工作)、顾问委员会(组织外部专家参与技术和标准研讨)。

金链盟在信用、股权、积分、保险、票据、云服务、数字资产、理财产品发行及交易等领域开设了课题研究方向,部分课题项目现已落地或推出产品原型。

金链盟区块链底层开源平台(FISCO BCOS),由金链盟开源工作组协作打造。工作组成员包括博彦科技、华为、深证通、神州数码、四方精创、腾讯、微众银行和越秀金科等金链盟成员机构,旨在打造安全可控、适用于金融领域的区块链底层平台。

金融服务是区块链最早的应用领域之一。区块链技术带来安全可靠、简化流程、成本节约、降低操作风险以及增加信任等优点,具备重构升华原有金融业基础架构的潜力。金融业注重多方对等合作,以及具有强监管和高等级的安全要求,需要对节点准入、权限管理等作出要求,因此联盟链的技术方向成为金融业的主要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前所未有,金融创新步伐也在加速迈进,因此,如何有效平衡开放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业界迫切需要应对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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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金融业务往往复杂度较高,容易遗漏对业务全要素的记录,有时较难对业务全流程进行追溯,无法满足监管和审计需求。

第五,不同金融机构间的数据相对独立,难以实现安全高效的交互,导致进行重复的 KYC、反洗钱、反欺诈的成本较高,也间接带来了用户数据被某些中介机构泄露的风险。

第六,集中式的 IT 基础架构的可用性与适应性较弱,需要采用分布式技术以提高健壮性或自适应性。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组合型的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原则上可以应对金融行业的需求。不过,由于金融行业的要求更加多样化与严格,作为金融版本的区块链解决方案,需要在普适行业的区块链技术基础上,根据金融机构特殊业务需求、现有技术水平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要求或条件,从业务适当性、性能、安全、政策、技术可行性、运维与治理、成本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虑。

第一,业务场景的适当性。并非所有的金融业务场景都需要采用区块链技术,一般而言,涉及到多方参与、对等合作的场景时,传统的集中式系统架构往往难以满足需求,则可考虑采用区块链技术,从而增加多方互信、提升业务运行效率、降低业务运营成本与摩擦成本。

第二,区块链系统的性能。金融业务往往具有海量交易、高频交易、及时确认等特征,因此金融行业的区块链开源平台,需要根据金融机构当前业务规模,分析区块链系统需要支撑的业务量、潜在业务增长规模、并发业务量、响应时间等技术性能指标需求。由于采用不同技术模块,例如不同共识机制的区块链平台对性能的支持存在较大差异,需要根据业务性能要求,结合区块链性能效率指标进行评估。

第三,区块链系统的安全性。区块链可以从技术层面保证记录数据的可信,防止数据被篡改、伪造等风险。此外在数据敏感性与安全性上,需要评估上链数据的内容加密强度,以及访问权限控制等。金融机构需要根据业务的具体安全要求,选择成熟、合适、安全的加密算法。

第四,政策合规性。区块链是一套技术解决方案,在合理设计的前提下,可以对现有的业务起到良好的支撑或对现有中心化系统进行很好的补充。但金融机构在使用区块链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在国家现有的监管要求与法律框架内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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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针对金融行业的特殊需求,打造一套安全可靠的金融区块链底层平台,则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将大有用武之地。

举例而言,从银行机构的角度看,重点探索方向一般是应用区块链技术降低清算结算成本、提高中后台运营效率、提升流程自动化程度与降低经营成本等。此外,在跨境金融场景中,区块链有助于实现跨境金融机构间的账本共享,降低合作银行之间的对账与清结算成本以及争议摩擦成本,从而提高跨境业务的处理速度及效率。

从非银金融机构的角度看,区块链可用于提升权益登记、信息存证的权威性、削减交易对手方风险、解决数据追踪与信息防伪问题、降低审核审计的操作成本等。

从金融监管机构的角度看,区块链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致且易于审计的数据,通过对机构间区块链的数据分析,能够比传统审计流程更快更精确地监管金融业务。例如,在反洗钱场景中,每个账号的余额和交易记录都是可追踪的,任意一笔交易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脱离监管的视线,这将极大地加强反洗钱的力度。

设计了一个高效、可靠的、基于区块链网络的消息通信协议,简称链上信使协议 AMOP(Advanced Messenger On-chainProtocol),聚焦以下功能:

 基于区块链网络,支持跨行之间、点对点的实时消息通信;

 为链下系统和区块链之间的交互提供标准化接口;

 区块链系统可主动调用链下系统的业务接口;

这个协议的技术特点是:

 在点对点的区块链网络拓扑中,规划节点通信路径,确保消息可达;

 可快速感知区块链网络的节点异常,自动切换路径重发消息;

 在通信过程中使用加密技术,保证通信层隐私。

设计了合约命名服务 CNS(Contract Name Service)。CNS 的设计目标,是使业务层和智能合约之间的对应关系命名化,让业务层不再关心相关的合约地址。类似 DNS 之于互联网,域名的使用让用户更容易记住网站的访问方式,也让网站在集群化、迁移扩容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灵活性。

并行 PBFT 共识

标准 RAFT 共识

并行计算和热点账户解决方案

FISCO BCOS 在数据整合分析、交易管控、身份认证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从而满足金融行业对于监管、风控等方面的高标准要求。

风险数据整合

基于区块链上不可篡改、可追溯、分布式高一致性的数据,可以给与监管机构充分和透明的信息,交易参与方、交易明细、交易过程以及交易历史记录,都记录在区块链账本上,可以做到海量历史数据的完整妥善保存,且解决数据孤岛问题,满足风险数据结构化、明确、准确、完整的要求。

风险建模,分析和预测

将区块链上完成的数据与大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再整合市场数据,行业数据,可以制定更准确的风险模型,提高风险预测能力,满足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实时交易监控,汇报和拦截

身份识别

特等奖:ODRchain-公众联盟链的典型应用

最受瞩目的冠军项目——ODRChain,基于FISCO BCOS底层平台,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传统司法处理线上纠纷难以认证电子数据真实性、无力消化大量且快速积压的案件纠纷等痛点。

目前,ODRChain已实现让客户从点击“一键仲裁”到收到仲裁裁决书这一过程的耗时,从传统长达数个月的仲裁流程缩短到 7 天左右,而原本动辄成千上万的仲裁费,也得以降低至几百元。截止2018年12月,ODRChain已完成超千万份合同的存证,涉及资金规模达千亿级。

一等奖:JustSign——白盒密码算法让手机摇身变U盾

抢占大赛一等奖席位的项目——JustSign,是基于FISCO BOCS的电子合同缔约和存证系统,其独创的JustKey白盒密码算法实现“手机即U盾”,解决了传统CA兼容性受限、在移动端无法保护密钥安全以及数据集中存储易遭攻击等问题。

专家评审点评,电子合同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与利益归属,长久以来都很难实现安全性、完整性和便携性的平衡。该团队独创的白盒密码算法,着实有利于区块链存证场景下的安全提升。

二等奖:物联网可信互联解决方案——智慧生活图景长这样

四川长虹安全实验室参赛的物联网可信互联解决方案,描绘出一个几乎不用你多操一份心的智慧家居蓝图。团队代表在解析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时称,基于联盟链建立企业间合作联盟,打通不同厂商之间物联网设备的互联互信互通,并在洞察智慧生活典型业务场景的基础上,通过智能合约实现智能终端注册、场景规则、信任规则及联动规则。

大赛专家评审认为,该项目在物联网领域,有切实的硬件和场景,有望进一步促进分布式AI助手、资源共享、生命周期管理、多通道支付等应用场景落地,真正迎来智慧生活。

分列大赛三等奖的项目中,精准锁定区块链在安全、提升效率方面的特性,为各自代表的行业领域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更有清华大学的师生团队另辟蹊径,研发跨层全栈区块链安全检测技术护其他区块链应用一世周全周全,其技术实力深受评委赞赏。

荣获三等奖的还有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的可信电子固证平台、武汉链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山东观海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荣成区块链服务平台、全链通有限公司的畜牧业区块链溯源、深圳市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旅游金融联盟平台、北京版全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版权保管箱。

上海救要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一反应互助急救、"永腾集团 My Innovate"的HaveFund、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块链保单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关山口葫芦兄弟"的书享校园、云块项目团队的“云块”账户系统也分别获得大赛优秀社会价值奖、优秀商业设计奖、优秀用户价值奖、优秀创意奖、优秀应用融合奖。

金链盟技术委员会主席马智涛则详细阐述了“公众联盟链”的构想。他认为,联盟链应该实现自我的升华,应该能够演变成为一个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态,即“公众联盟链“。

不同于公有链项目“先出方案、募集资金、大力宣传、拉升价格、最后再投入开发”的思路,联盟链项目秉承的是“以自有资金先投入开发、上生产环境验证、积累真实客户与用户、稳健运行试错、最后再进行推广宣传”的“务实”思路。但也因实干落地和聚焦真实应用为主,在宣传力度上有所欠缺,无奈陷入“落地者众,叫好者寡”的被动境地。金链盟希望通过本次大赛,让联盟链的项目团队走到台前展示成果,提升联盟链的影响力,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到联盟链项目的真实应用落地情况与可持续发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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