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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是非金融机构。前者是放款单位,后者则是借款单位。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融资租赁公司总想往金融方面靠,但是被国家下发的相关条例给限制住了,目的是为了严防租赁公司从事影子银行业务。
二、产业划分不同:
国家统计局下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显示,金融租赁属于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
三、监管机构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受银监会批准以及监管,并且只有金融租赁公司才可以冠有“金融”二字,因此成立难度很大,要求很高。成立难度相对来说小一些,对法人股东的要求也相对小一些。但是融资租赁也属于类金融企业,现在国家在大力整顿金融市场,融资租赁注册要求也很严格了。
四、监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部门按照放款人监管。租赁公司在监管部门批准的信贷规模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租赁资产发生变化时,每日都要上报。监管部门对租赁公司的银行账户有可靠的监控。
五、适用范围不同:
融资租赁更适合中小企业融资。介于融资租赁拥有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金融租赁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且将融资与融物紧密相连的一种信用形式,所以金融租赁方式大多适用于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扩展资料:
功能介绍
1.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2.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4.资产管理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
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融资租赁
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工程机械租赁是项目法施工需要。工程机械融资租赁涉及租赁公司和施工企业两个方面,双方的发展状况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工程机械租赁公司与项目的关系:工程机械租赁是项目法施工需要。项目施工的专业化为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提供了一个新的运作模式──项目分包。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
1、监管部门不一样: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银监会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
2、财税政策不一样: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扛。要想获得此待遇,还需单独去税务部门求批准。
3、国家统计口径不一样:金融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注意事项:
1、切记要核实出租人有无合法的资格,写进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的出租人一定要写其全称,并签字盖章,同时审查盖章单位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2、要注意审查当事人,特别是出租人的经营范围。并不是任何单位都可以进行融资租赁。《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无效。所以,承租人一定要认真审查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行为是否超越其经营范围。
3、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代理人的,应注意审查其代理资格,以防止发生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的情况。
“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的差别在哪里
“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的差别在哪里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均来自同一英文单词“Financial Lease”的翻译。只不过在中国,因金融监管体系的特性,以及对租赁内涵的认识不同,才产生了差异。下文是我收集的“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的差别的分析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学习与了解。
一、“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处
1、法律的定义是一样的
不管是哪种租赁,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同属《合同法》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出卖人和租赁物件标的物,均由承租人选择,从法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2、业务操作原理是一样的
企业要依法经营,在操作上不能离开融资租赁的法律标准,虽然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但在操作的基本原则上没有什么不同。没有离开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原则。
3、会计的定义是一样的
会计注重的是实质胜于形式,因此不管怎么变,叫什么名字,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都要按准则的标准来办。因此也不会有区别。
4、税务部门的定义是一样的
国家要依法征税,企业要依法纳税。税法的依据来自法律,法律没有不同,税收的征收政策也没有什么不同。不管是“金融”还是“融资”都曾被划归为“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以后,被划定为 现代服务业中的特殊产业,单独制定税收政策。金融保险业虽在现代服务业范畴,但没有进入这次营改增范围。
二、“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不同处
1、监管部门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和监管,并规定只有他们审批设立的租赁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赁公司从金融市场拆借(短期)资金不涉及信贷规模问题, 但涉及公众存款的资金或信用,因此租赁交易额(为了防止短期资金长用带来的系统风险)要纳入信贷规模严格管理。从而把租赁公司作为放款部门监管。
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审批和监管,实际上只能做一个信用销售公司来监管。虽然有类似资本充足率的1:10借款比例的风险控制限制,但终究是对借款的限制。对于没有进入资金市场资格的租赁公司来说,一个借款单位,真正能借到的资金比例(瞬间除外)一定小于1:10。尤其是资信不足的租赁公司,这个比例更低,不会超过一般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限制。 而这一切都是由放款单位根据借款单位的信用决定的。
由此可见:金融租赁公司是金融机构、放款单位,融资租赁是非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这是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由此产生的政策性和经营性差异也就不足为怪了。 只不过外界再也不要把次融资租赁等同于此金融租赁,不要以为报道融资租赁的消息等同于报道金融租赁的消息。也不要把金融租赁的资金销售,等同于融资租赁的物件销售。不要再奇怪租赁额以几何爆炸方式增长那么快,而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却没有太多长进的原因。
2、财税政策不一样
金融租赁公司属金融机构,可以享受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金融企业综合考虑其所面临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一旦出险“关注类计提比例为2%;次级类计提比例为25%;可疑类计提比例为50%;损失类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资产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融资租赁公司因为不是金融机构,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要想获得此待遇,还需单独去税务部门求批准。
3、国家统计口径不一样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金融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J门:金融业—7120大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被划分为第三产业—L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10大类:机械设备租赁。可能有人对此质疑,但不放在这两个门类又能划归到哪去?新增租赁固定资产肯定不会认定为金融租赁信贷资产,反之亦然。
只有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上才能找到这种分类的差异。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情况”月度统计中,新增固定资产,金融租赁的数据在“金融业”的统计中,融资租赁的数据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统计中。两者不能混搭。这个分类原则与监管部门的划分是统一的。不会产生混乱的。
要注意的是上述统计是累计新增固定资产的统计,不是租赁额的统计。不是新增固定资产的出售回租或租赁都不在这个统计范畴。尽管统计部门做的还不细致,不规范,许多数据统计不上来。但要计算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应从此处获取数据才权威性和可比性。
三、差异化的结果和对策
1、监管不一样,业务主导模式就不一样
不同的监管方式导致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有所不同。如:金融机构租赁公司在信贷监管体系下注重租赁规模,注重用信贷标准经营租赁,忽视对租赁标的物的重视。融资租赁公司对物的关注远大于金融租赁公司,尤其是厂商租赁,更显突出。
要求把放款单位的金融租赁公司做的像借款单位的租赁公司那样 ,在信贷的监管机制下,实在难以转变。因此主要的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和政府基本建设上。
借款单位的融资租赁公司把自己包装成放款单位,也离不开 融资成本高河融资规模被限制借款的现实。因此更多收益来自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环节。主要客户群来自优质的中小企业。
2、真租赁与假租赁的区别
(1)假亦真来真亦假
因为目前大部分租赁资产属于信贷资产,大部分租赁交易结构是出售回租,因此有“名为租赁实为贷款”的真假租赁的争论。
融资租赁交易中,因其具备金融资产特性(含利息,资产随利率和时间推移增长)出售回租确有信贷功能。只要严格按照《合同法》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操作。没有什么真租赁、假租赁之说。
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融资成本、客户资源、风险控制、人才素质和监管限制等综合因素,影响着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只要收益有保障、风险可控,就算是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在资金成本高的情况下,也可以做高租息的出售回租业务,把租赁做成“高利li贷”。
问题在于融资租赁的好处与信贷相比在于:租赁公司同时拥有债权和物权。通过对物权的处置,可以弥补债权方面的损失,从而降低了对承租人信用的过度要求。填补了信贷客户被刷下来的优质客户的市场空白。
租赁公司给出资人提供一个收益和安全都适中的放款平台,租赁公司从中获取做租赁项目的资金来源。融资租赁与信贷本是互补关系,若都把租赁当信贷做,最大的问题就是与银行竞争优质客户。而一般的融资租赁公司远没有银行那么多分支机构来采集长期跟踪的优质客户,加上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在过滤一遍。剩下给其他租赁公司的优质客户就很少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客户群很难与金融租赁的客户群定位相同。
(2)真实租赁原来是……
在国际上,有些国家把租赁分为真实租赁(True Lease)和有条件销售。真实租赁的标准为:(1)出租人对资产拥有所有权;(2)租期届满,承租人或以公平市价续租或留购,或将设备退还给出租人,承租人不能享受期末资产残存价值;(3)租期开始时预计的期末资产公平市价,不能低于设备成本的15-20%;(4)租期届满,资产仍有两年服务能力,或资产的有效寿命相当于租赁资产原有效寿命的20%.(5)出租人的投资至少应占设备购置成本的20%;(6)出租人从租金收入中可获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7-12%的合理报酬,租期不得超过30年。
符合真实租赁标准的.,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投资优惠等税收优惠,并以降低租金的方式向承租人转让部分税收优惠,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当作费用从应纳税利润中扣除。因此真是租赁又称为节税租赁(Tax Oriented Lease)。
真实租赁和有条件销售在笔者看来,实际上就是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之分。这里的“经营租赁”是非全额融资租赁(Operating lease),而不是现在被人们误解的《合同法》中定义的租赁(Rental)。
这种“真实租赁”因为从监管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缺失,在中国还没有到这个发展阶段,很少有人这样操作,因此目前尚未有节税租赁这种交易模式。
3、差异需要互补和融合
融资租赁因为用金融手段绑定了物权已经衍生的服务和资产管理。因此融资租赁的收益不仅来自金融,还有贸易、服务、资产管理方面的收入。
融资租赁不仅要用自有资金、股东信用取得的资金赚取金融方面的收益。还要赚取贸易环节、附属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用别人的资产获取自己的收益。使之真正成为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都具备的金融属性的融资租赁。到那时,不管是“金融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是在做金融业务。否则总给人感觉租赁公司(并没做全部转移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而是在做风险投资业务。
我们所说的互补和融合主要在于:
“金融租赁”公司除了在金融方面获取收益外,还要争取在贸易、服务和资产管理方面增加收益。“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做更多的优质租赁资产销售给“金融租赁”公司。两类租赁公司都应该争取将租赁资产销售出去(所谓出表业务),做到增大租赁资产的同时不增加信贷规模。这说明租赁公司在专业技能方面成熟了。
4、行业整体由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
融资租赁在国外是由资本推动的,在中国目前这个阶段是由信贷推动的。资本推动的融资租赁,增加了固定资产的投资,带动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增加了运输车辆和商业房产的需求,增加了税收和就业。
信贷推动的租赁,因为主要客户群还是在大型国企、央企存量资产的租赁和地方政府融资的租赁,民营经济还是没带动起来。融资租赁在促进实体经济投资方面还是没有完全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融资租赁要健康发展,应从信贷推动向资本推动转变。租赁公司不是为了扩大信贷规模无限制地扩大资本金,而是如何将存量的租赁资产在资本市场上销售。租赁公司所从事的交易应该与国家宏观调控同步运行,不应为突破信贷规模而做租赁,为突破地方政府融资规模限制做租赁,成为反周期的工具。这样做早晚要受到限制并为此付出代价,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活力。
中国远没有完成工业化进程,不要总是拿现在的(工业化进程已进入饱和状态的)国际经验来谈租赁的创新与改革。应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提高融资租赁的市场渗透率。在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同时,提高租赁公司的获利能力。做到国家、企业、个人同时收益的正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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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按揭货款和融资租赁哪一块更方便
其实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使用过程中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融资租赁要比按揭更具有实用性,融资租赁可以在使用期间自由决定是到期拥有所有权,还是提前终止租赁。而按揭却比较麻烦,如果预期有变,企业需要终止项目或者退出经营,那么麻烦就来了,选择终止还款或者转按揭,都可能对公司或者企业生产经营以及信誉造成影响。当然利率还款上面,可能按揭比较有优势。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对承租人所选定的租赁物件,进行以其融资为目的购买,然后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物件中长期出租给该承租人使用。融资租赁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由承租人选定拟租赁投资物件,由出租人出资购买。第二,具有不可解约性,承租人无权单独提出以退还租赁物件为条件而提前终止合同。第三,中长期租赁。所有的融资租赁交易的绝对期限,在一年以上。第四,融资租赁是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即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贸易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正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机制,经过多年发展,已从最基本的直接购买融资租赁,发展成多种形式,如转融资租赁、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委托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等。 目前开展工程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的公司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厂商为主要股东的厂商类租赁公司,另一类是独立的投资人为主要股东的资本类租赁公司。前者因为对行业非常熟悉,属于专业租赁公司,在操作和运行上比较简单,是工程机械租赁的主力军。后者属于综合性租赁公司,对行业不太熟悉,因此操作和运行过程相对复杂。 由于融资租赁对许多人来说是新名词,对其内涵不了解,被外表的华丽搞的不知所云。其实工程机械融资租赁非常简单。它就是一种信用销售的工具,实质上就是厂商在销售时提供金融服务,让资金不足的企业也能率先使用设备,然后用创造的利润以分期付款(每期支付租金)的方式购买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的概念很简单为什么难以沟通?就是因为这个新生事物被错误地理解了,以为融资租赁就是变相贷款。因此总是纠缠在利率方面,似乎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已经获得物件的所有权了。 不管什么租赁,本质上都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他人资产。租赁物件必须由租赁公司购买后才能出租。融资租赁物件采购的选择权在承租企业。可是价格不是承租企业可以单独决定的,出租人有一票否决权。交易方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我们做的是租赁,不是贷款。 其次就是要了解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有什么要求,这样企业才知道自己是否具备使用租赁物件的条件。首先要让租赁公司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法律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其次是工程的盈利性和资金回收的保障;三是承租企业的对租赁物件使用的担保实力。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大部分承租人都是个体经营者,他们需要有足够的家产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来确保租金的偿还;四是要有30%左右的租赁保证金,租赁公司不会为一分钱都没有的企业做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给企业带来的好处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号称开展工程机械融资租赁的企业不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之间因为对融资租赁的理解偏差,很难沟通和运作。 到底是什么原因阻碍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领域里的发展?因为有"融资"和"租赁"两个词,有人把它当贷款看,有人把它当租赁看。其实它是具有融资性质的租赁,既不是贷款,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租赁。 融资租赁中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一、潜在的承租人和供货商上来和租赁公司谈利率。似乎租赁公司就是银行,就是提款机。第一忘记了自己从银行贷不到款才找租赁公司融资;第二不知道租赁公司提供的是租赁物件,不是资金。承租人谈论利率不知道以什么为对象?物是不可能产生利息的。第三以为银行审查严,办事效率低,机会成本高。租赁公司审查松,办事效率高,机会成本低。其实租赁公司不是傻子,他们要求的条件一点不比银行低,只不过侧重的角度不同,给人以错觉。如果潜在的承租人没有认识到这点必然会碰钉子。 二、把租赁保证金混同于按揭贷款。为了控制风险,租赁公司已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给承租人设备时需要承租人提供保证金。通常承租人以为这是按揭贷款的定金。其实在法律上有完全不同的意义。租赁保证金是偿还租金的一种保证,一旦承租人无力偿还租金,租赁公司有权动用租赁保证金顶替应付到期租金,然后再向承租人追索,租赁后期抵后期租金。租赁结束前承租人始终不能获得物件的所有权。 按揭中的定金是购买设备事先支付的一部分货款,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已经获得物件的部分所有权。这就是"(汽)车贷(款)"的风险要比(融资)租赁的风险大的多的一个原因。这也是银行停止车贷后,人们都把眼光转向租赁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征,才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这将是工程机械投融资领域中今后发展的主流方向。 三、既然融资租赁不是贷款,那么设备闲置时承租人就不必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把租赁物件先退给租赁公司不就行了吗?其实不然。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件是承租人选择,出租人为了租赁才购买的。出租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主动地选择购买设备后租赁。因此融资租赁通常是不可撤消的。融资租赁更像是分期付款,只不过所有权是在全部租金支付完毕后才能转移给承租人。但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和提取折旧。因此承租人不可以随时解约、随时续约。 四、通常以为融资租赁的费用比贷款高。因为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从银行贷款,必然要增加一道融资环节的费用。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不可争辩的现实。但实际上不一定就是这样。第一,融资租赁在税收有缩短折旧期的功能,它能帮助企业减少所得税的支出;第二贷款的机会成本要比融资租赁高的多,一般人很容易忽略这个事实;三是按照目前的政策,银行贷款利率是上不封顶。企业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不一定比租赁公司从银行得到的实际利率低。从综合成本上考虑,融资租赁的费用不一定比贷款高。 五、融资租赁是为设备制造厂商的销售提供金融服务的。这话没有错,但租赁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原因是需要一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比较高的资金运作平台。那么厂商在寻求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服务时首先要考虑是否能满足租赁公司的基本要求。融资租赁的特点之一就是出租人既掌握应收租金的债权,又掌握租赁物件的物权。物权是债权的保障,租赁物件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回收后的在处置能力是租赁公司所关心的。而这些是租赁物件制造厂商才能提供的。如果你的设备没有这些功能,就被视为不适合开展融资租赁的设备类别。获得租赁公司服务的产品大都具备这样几各条件:一是控制租赁物件的运行,如:有些设备制造厂商为经常流动的工程机械设备安装了GPS,可以随时定位和停车;二是提供一部分帐期与租赁公司共担风险;三是提供物件的翻新和回购保障。 六、给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风险太大。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因此承租企业永远也得不到钱,反而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样就控制的资金随意流动的风险。其次融资租赁要收取30%以上的保证金,同时保留100%的物权。一旦出现问题损失最大的是承租人。再有对于中小企业的租赁项目,出租人一般都要求承租人的法人代表用家庭的房产和车辆等贵重可随时变现的资产做连带责任的附带担保,一旦出现问题倾家荡产,杜绝了承租人的恶意拖欠行为。最后一点是贷款的资金是不能上保险的,而租赁物件却可以出租人为收益人上财产险。一旦出现以外伤害,保险公司首先把赔款支付给租赁公司。对于出资人来说,在好项目竞争激烈的时候,融资租赁公司是一个很好的资金批发市场。 七、想要钱,银行走不通找融资租赁公司。千万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大老板,银行家。也不要把融资租赁公司当作空手套白狼的资金运作的二道贩子。融资租赁属于服务贸易,融资租赁公司更多的职能是整合社会资源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要看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金有多大,他们用在租赁方面的资金一定要在资本市场上找回。否则就不可能持续的发展。因此租赁公司对潜在的承租企业和供货厂商的要求更多地是为出资人考虑。如果没有这点,他们也就失去了资金来源,失去了为承租人和厂商提供服务的机会。 在融资租赁的洽谈中出租人关心潜在承租人的是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他给一个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首先要看中这个企业合法的经营情况。尤其是正值的现金流是否充裕,是否能够覆盖未来可以偿还的租金。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只做"锦上添花"的项目,不做"雪中送炭"的项目。如果你能拿出保证金,租赁公司才考虑给你提供服务。还是同样原因,法人代表的家庭可变现大额资产是否具备,加上企业的资产是否足够含盖应付租金,以及你所提供资产的真实性。如果你是个还没有发财的小老板,那么还需要努力后在找租赁公司,否则也是谈了白谈。这就是经济学中的"马泰效应"让有钱的人更有钱,让没钱的人更没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资料也就是围绕上述内容准备的。 在融资租赁的洽谈中出租人关心供货厂商的是什么 首先产品的质量和企业名气是租赁公司非常关心的。因为租赁物件一旦在运行中经常出问题,不仅增加了承租人的运行费用,也增加了偿还租金的风险。第二是设备的保值曲线。为了防止承租人出现问题给出租人造成的风险,出租人一定要关心处置设备时的市场公允价值。在工程机械二手市场尚不完善的时候,厂商的回购承诺就显的非常重要。当然这种承诺不仅是一纸文书,必要时可能还要扎一部分尾款。租赁公司最烦的就是供货厂商和承租企业签定合同后,因承租人拿不出款而找租赁公司融资。因为这样很容易造成租赁物权的丢失和虚化。丧失物权就意味着和贷款没什么两样。贷款的风险就都加给了租赁公司,租赁的安全性就成为一句空话。 出资人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关心租赁公司的是什么 融资租赁公司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和资本市场结合。承租人和供货厂商也要看租赁公司是否具有再融资的能力才能进入谈判环节,否则空谈了半天,花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还是没有结果。租赁公司被神化已经成为过去时。出资人首先要看租赁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为股东圈钱嫌疑的企业必然不会提供资金。其次是租赁公司的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怎样,这是起码的条件。三是经营业绩怎样。如果规模不够,提供的资金也不会多,综合风险控制也不够强,就算提供资金也是高成本的资金。四是一定要让出资人了解工程机械行业的整体情况。为了批发资金,出资人通常愿意给发展的比较好的行业提供资金。工程机械领域也是如此。因此要提供行业的增长率、平均利润率。当然也要看承租企业的这些指标。五是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瑕疵。租赁项目如果要能在资本市场上流通,它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一定要好。如果租赁合同不能保障这些的话,尽管没有出现问题,但因其他出资人并不懂这个行业而失去了流动性。 在谈到融资租赁时,租赁公司通常总是简单地宣传其业务流程是怎样的。成功的项目一定是风险共担,利益共沾。为达此目的,当事人相互之间沟通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些,项目开发是不可能有进展的。其次就是项目的结构设计。一个好的结构,不仅给租赁当事人各方带来好处,还增加了综合控制风险的能力。所有的结构设计都建立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沟通主要体现在信息是否对称方面。按照市场原则,信息对称时才是最公平的交易。但在实际当中信息不可能完全对称。因此在项目洽谈中必然要涉及真实性调查。如何进行真实性调查,体现一个公司的功底。首先对信息的评价要有证据。不管企业怎样说,一定要那出证据来,尤其是物证。没有证据的说法在好都是不真实的。其次是突然袭击。有很多企业在谈项目时总是说什么时候有时间到企业去看看。但当你决定去看时,他就会实现做很多的准备。就算有证据,有些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如果你突然到一个没有准备的地方,发现一切都那么完美,说明这家企业在细节上非常注意。对于这样的企业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三是寻找间接证据。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一般财务上比较混乱,他们提供的证据通常没有公信力。但有些企业确实是有实力的,这时就要看他的家庭财产有多少。如果没有也说明不真实性。 融资租赁在工程机械领域知道的人已经不少,但从成熟度的角度看,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我们在做项目时首先要了解各方当事人在想什么,他们的希望和要求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成功率,降低机会成本。所谓的沟通实际上也是在为一个好的租赁项目如何分配风险和利益做基本的铺垫。找到动因,满足动因就是成功的开始。 "按揭"具有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它是指按揭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回给按揭人。 工程机械按揭贷款的担保方式比较灵活: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并由经销商提供全程保证,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并由生产厂商提供全程回购担保或以银行认可的足额财产(包括房产和有价单证)作为抵\质押。 光大银行工程机械按揭贷款借款人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按月还款方式。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短期贷款利率为5.04%,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短期贷款利率为5.31%,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贷款利率为5.49%,三至五年(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5.58%,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5.76%。尤其需要贷款人注意的是,银行有权根据贷款风险大小,对贷款利率实行幅度为30%以内的上下浮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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